Manitoba曼尼托巴省提名計劃
◎ Manitoba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曼尼托巴省提名計畫
為了進一步吸收海外移民,尤其是針對曼省急需的專業人才和技術工人,曼尼托巴省(Manitoba)與聯邦政府簽訂了移民協定,認可曼尼托巴省可以根據其經濟、文化和社會的需要有其移民的優先權,而曼省政府擁有自己的審核機制及標準。例如:對曼省有經濟貢獻並且積極投資或參與省目前有的公司,以及成立或投資新的公司,這些人將成為曼省提名人,進而協助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。
◎ Manitoba PNP省提名申請資格
商業移民資格【2007年修正】
1. 年齡須介於21-45歲之間。
2. 英文程度-雅思IELTS最少5.0 的成績。
3. 最少投資$150,000 加幣於曼省企業。
4. 個人擁有淨資產$350,000 加幣以上。
5. 至少有3年的商業及管理經驗,管理經驗須與將來預計從事的事業有相關。
***較有機會獲得提名的產業: ◎生產製造業 ◎食品加工業 ◎資訊、通訊、科技◎農業漁業、礦業、林業
◎生命科學(例如:製藥業或生物科技業) ◎能源
6. 提出省提名計畫前赴Manitoba省完成商業考察、面談,停留時間約至少7天。
7. 提出將來投資事業之企劃書(Business Proposal)。
8. 須簽署將來同意居住在Manitoba省的同意書。
9. 獲得提名時,須存$75,000加幣訂金到Manitoba政府。 (完成投資企劃書後,將會歸還訂金給申請人)
歸還訂金-申請人在下列條件下,可以提出歸還訂金的申請:
申請人到Manitoba報到後的二年內
申請人符合合約在Manitoba設立事業或購買事業的條件、符合最低投資$15萬加幣並積極參予公司的經營管理
申請人能證明商業的積極投資至少達6個月
申請流程
第一階段 向曼省提出初審文件 → 收到曼省面談邀請信 → 曼省7天商業考察行程
第二階段 遞交完整申請件及商業計畫書 → 收到曼省投資的正式信件 → 繳交$7.5萬加幣訂金 → 獲得提名紙 → 申請件轉送香港加拿大領事館 → 體檢,移民簽證 → 報到
申請人到Manitoba報到後的二年內
申請人符合合約在Manitoba設立事業或購買事業的條件、符合最低投資$15萬加幣並積極參予公司的經營管理
申請人能證明商業的積極投資至少達6個月
申請流程
第一階段 向曼省提出初審文件 → 收到曼省面談邀請信 → 曼省7天商業考察行程
第二階段 遞交完整申請件及商業計畫書 → 收到曼省投資的正式信件 → 繳交$7.5萬加幣訂金 → 獲得提名紙 → 申請件轉送香港加拿大領事館 → 體檢,移民簽證 → 報到
◎ Manitoba省提名與聯邦技術移民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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